医保政策


城镇职工
现将2026年朝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通知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2026年朝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624元/月。
(一)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为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最高为16872元/月,最低为3374元/月。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单位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
(二)灵活就业人员以5624元/月作为缴费基数,按4.6%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3104元/年。
二、执行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城乡居民
一、参保对象
我市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新生儿、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以及本地居住的外来居民)。
二、集中参保缴费期
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2月28日。
三、待遇等待期
1. 连续参保人员,2025年9月30日(含)前已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并在2026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居民医保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 未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人员(除新生儿等特殊体外),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的,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相关政策规定,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 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2025年和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自2025年医保到账之日起满3个月后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五、缴费方式
1.线上渠道:
 • “辽宁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
 按提示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认缴费金额后完成支付;
 • “辽事通”APP
 下载并完成注册登录,在社保服务或医保缴费模块中选择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按提示操作即可;
 • “辽宁移动办税”APP
 注册登录后,在社保缴费板块选择城乡居民医保,输入缴费人信息并完成缴费;
 • “支付宝”APP
 搜索“辽宁税务税务局小程序”,进入后选择“社保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输入缴费人信息并完成缴费。
2.线下渠道:
 a•中国建设银行
 银行柜面、手机银行、智慧柜员机
 b• 朝阳银行
 银行柜面
六、咨询电话
• 市本级:0421-12345
• 双塔医保分中心:0421-3990610
• 龙城区医保中心:0421-3721066
• 北票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0421-5581131
• 喀左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0421-4832301
• 建平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0421-7835302
• 凌源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0421-6812901
• 朝阳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0421-8989981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城镇职工门诊共济报销额度为3000元/年,在精神病专科医院没有起付线。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70%。
城乡居民门诊共济报销额度为450元/年,起付线45元,报销比例为50%。
 
门诊特慢病报销政策
 从2023年开始,精神病慢性病证病种分为严重精神障碍和精神病(普通型)。
 严重精神障碍门诊慢病城镇职工季度报销限额1600元,报销比例90%;城乡居民季度报销限额1200元,报销比例80%。
 精神病(普通型)门诊慢病城镇职工季度报销限额800元,报销比例80%,城乡居民季度报销限额600元,报销比例75%。
 

住院报销政策
 城镇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为89%,退休职工为91%。
 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为78%。
 有些病种诊断会有起付线,报销比例也会有所下浮,具体以出院诊断为准。
 持有低保证或五保证的或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入院时,携带身份证、低保证或五保证等到医保科签定扶贫患者住院报销协议,除自费费用和医保目录外费用,医保予以兜底报销。

 

工伤患者就诊政策

工伤患者就诊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通知单》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科填写《朝阳市工伤职工门诊、住院治疗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三份,需要经治医生填写治疗意见,医保科签字,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进行工伤报销。
工伤患者门诊开具药量为一周,除非特别严重的情况药量可开到半个月,药品总费用单次不能超过1000元。
住院工伤患者必须保障百分之百在院,住院费用中医保目录内甲类、乙类费用全额报销。丙类、超限价自费费用不予报销。